院务公开

当前位置:首 页 >  院务公开 > 政务公开

金寨县中医医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04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是指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项目管理。如:财政专项补助,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等专项经费。

二、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目标任务和规范流程,公开透明,合法使用。

三、医院统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专项资金的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

四、专项资金项目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办理;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五、项目资金应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用途,是保证项目完成的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培训、宣教、管理、人工、工作补助、救治补助和其他等费用支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流程

(一)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执行科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二)申请与报批:由项目执行科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并汇报进展。

(三)划拨与审批:财务部门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四)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需医院资金同步配套的,经院办会研究同意后,财务处负责计提配套。项目执行科室按项目要求和实施方案,序时、合法、合规、科学、高效使用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五)监督:实行“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由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院办会汇报。

(六)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计划推进,在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同时完成项目任务,由项目执行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科室,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

专项资金使用必须按规定履行招投标、预算决算和审计等程序。

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审计处负责监督考核、各项目执行科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定时报告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任务目标完成等情况。

(一)财务处:

1.负责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督、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

2.专项资金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按资金来源和项目类别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

3.明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项目经费支出有效和财务管理的连续性。

4.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做到方法正确、记账准确、内容完整、符合时限。

5.定期对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支出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及时、安全、完整。

6.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医院财务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原则上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报项目批准单位同意;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如有资金结余,应及时上报项目批准单位同意,调整用于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7.建立健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考评按照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从项目完成、综合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投入、效益产出、群众获得感等方面,科学设置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公开考核过程,量化考核结果。财务处每月统计项目执行科室专项资金申报数、实际使用数及项目剩余数,并及时将使用指标传达到项目执行科室,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考评。

(二)项目执行科室:

1.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可研编制,负责项目的申请、报批以及实施、评价、验收等,主动配合财务处、审计处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内容、任务、执行时间、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措施和监督评估要求。

3.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全面落实项目实施方案。

4.定期向财务处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经费报账资料要真实、票据要合法,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5.经费支出按医院财务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票据需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6.项目执行经办人、负责人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分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财务处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全称、单价、数量、金额和收款单位财务章等内容,需入库的物资,付入库验收单。

(三)审计处:

1.开展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环节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会同财务处对专项资金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绩效评价。

八、监督问责

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开支标准、范围和审批程序,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执行部门以及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禁虚列支出和挪用专项经费,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违反财经制度的,一经发现查实,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友情链接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64-7199688 体检中心:0564-7358611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233号  投诉举报电话:0564-7199136
皖ICP备13017838号-1   技术支持:金蜘蛛网络
皖公网安备341524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