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清除生物安全隐患,8月28日下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一行五人,按照“统一标准、属地负责,全面排查、重点管控”的要求,对我院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针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记录和档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
检查过程中,专家组先后查阅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程序文件》、《微生物实验档案》、《医疗废弃物处置记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数十种相关文件、记录和落实情况,按照《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查表》的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在完成所有项目的核查后,对我科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指出了几点不足,对建立健全日后生物安全工作制度给予了指导性意见。
随后,专家组对我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他实验室等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检查了实验室布局、工作流程、医疗废弃物处置、高压灭菌器的使用过程等工作,经过一系列专业细致的检查,专家组对我科生物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通过此次检查,使实验室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工作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提高了水平,弥补了不足;是对之前工作的考核和总结,也是对今后的提升和导向,促使我们在相关领域更加专业、扎实的工作。(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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