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当前位置:首 页 >  院务公开 > 信息公告

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2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因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经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将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夏季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夏季计划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45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被辞退或开除不满五年的人员;
4、原从我院辞职、辞退(解聘)人员;我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及原辞职、辞退不满1年的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金寨县中医医院 人事科
(2)网上报名:2213760354@qq.com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须填写《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3)网上报名者可在金寨县中医医院网站上下载《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填好后连同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上传至2213760354@qq.com进行报名。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金寨县中医医院监察室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指导与监督。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7月25日到金寨县中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取消、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取消和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数,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以调剂到其它专业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对笔试成绩达不到1:2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研究生及具有中级职称的考生通过面试和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维应变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3、合成成绩
对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进行成绩合成,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并在金寨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
4、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院监察室和人事科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情况、报考资质、岗位适应能力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5、递补
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入围人员被淘汰或因故放弃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依名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金寨县中医医院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寨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和人事代理手续。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对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医院同意,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医院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是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规定,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实行“新人新政策”,按照国发[2015]2号和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落实养老保险等相关待遇,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纳入招聘考试黑名单。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金寨县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jzxzyyy.cn/ )、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jinzhai.gov.cn/)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4-7199166     监督电话:0564-7199099
 
附件一: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二:金寨县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金寨县中医医院
                                                    2016年7月11日

友情链接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64-7199688 体检中心:0564-7358611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233号  投诉举报电话:0564-7199136
皖ICP备13017838号-1   技术支持:金蜘蛛网络
皖公网安备341524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