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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预约转诊作规定大医院需拿40%专家号用于转诊

发布时间:2016-01-15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原标题:安徽省对预约转诊作规定大医院需拿40%专家号用于转诊

   来  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 漪

摘要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今后,城市三级医院会有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投放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以供下级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

基层看不了的疑难杂症,转到大医院将更方便。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今后,城市三级医院会有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投放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以供下级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

40%专家号源将用于基层转诊

“前期已接入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的城市三级医院,务必于2016年1月15日前上传专家门诊号源,后期接入的应同步上传专家门诊号源。”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三级医院出诊专家具备副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将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投放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供下级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提前十天投放专家号源,并分时段预约到专家个人;下级医疗机构未使用的富余号源,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应提前两天返还城市三级医院统筹使用。

城市三级医院和下级医疗机构(指县级医院、城市二级医院、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成立预约转诊工作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预约转诊管理,确保预约转诊工作有序开展。负责预约转诊人员成功登录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选择转诊城市三级医院,预约到专家个人,同时上传患者病情简介和有关检查资料。

专家不能出诊需提前通知患者

预约成功后,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预约通知短信到城市三级医院指定的预约转诊窗口取号。

城市三级医院要建立预约转诊专家请销假制度。预约专家不能出诊的,由医院提前两天通知下级医疗机构及患者本人,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安排同一级别的专家为其诊治或由下级医疗机构为其预约其他专家。

为保证预约转诊有序进行,避免号源浪费,下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告知患者,如不能在就诊当天前往城市三级医院取号就诊,应在前一天上午10:00前告知就诊的下级医疗机构为其取消预约,就诊当天不能取消当日预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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